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德化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现将德化县函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2025年6月6日,我社营业部办理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1笔,借款金额1950万元,借款人德化县函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期限36个月,贷款用途:归还应急资金、购买矿石等,利率执行相应贷款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85BP(若出账期限1年及以内的,按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85BP;若出账期限1年期以上的,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85BP),合同期内加点不变,利率调整方式为“固定利率”,贷款发放方式为最高余额(循环〕,由黄联煌、郭秀利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追加黄联煌、郭秀利提供保证担保。
德化县函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社存量重大关联交易授信1950万元,该授信于2025年8月到期。因有流动资金需求,故继续申请办理授信。
二、与我社关联关系
德化县函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受黄联煌控制的公司,黄联煌为我社监事,该公司属于我社关联方。
三、交易对手情况
德化县函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05月27日,法定代表人: 黄联煌,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股东:黄联煌,持股比例60%、郭秀利,持股比例40%。工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674047518Y。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德化县浔中镇阳光星城。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谷物种植;油料种植;蔬菜种植;含油果种植;茶叶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竹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中草药种植;薯类种植;豆类种植;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森林经营和管护;林产品采集;休闲观光活动;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定价策略
关联方以不优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贷款授信金额1950万元,占我社上季度资本净额的0.99%,虽该笔授信金额未超我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百分之一以上,但考虑到属于存量重大关联交易且占比接近1%,本次仍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六、相关会议决议情况
该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我社理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审查并于2025年4月25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笔授信属于存量授信到期,因借款人有资金需求,继续申请办理原授信额度。程序符合相关要求,特此告知。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