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农商银行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公告
文章作者:长乐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为加强关联交易监测及管理,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长乐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行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共发生关联交易15笔,交易金额14330万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5笔,交易金额3830万元,为贷款业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10笔,交易金额10500万元,为存放我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同业存放。
第四季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监管要求,未超过监管标准,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我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我行独立性,不会对我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