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安溪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和章程规定,决定召开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5日(星期二),上午8:45-11:15,8:10报到,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永隆国际酒店二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关于原泉州银保监分局对安溪农商银行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结果的通报》
2.听取及审议《安溪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及审议《安溪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及审议《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2023年10月修订版)》
5.听取及审议《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2023年修订)》
6.听取及审议《安溪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7.听取及审议《安溪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8.听取及审议《安溪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2023年修订)》
9.听取及审议《关于选举安溪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听取及审议《关于选举安溪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1.听取及审议《关于安溪农商银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12.学习《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四、会议出席对象及要求
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的股东。
五、会议列席人员
省联社泉州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人行安溪县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安溪监管组领导;见证律师。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8:10-8:45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权证明文件;受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委托人签章)、授权委托书(所列项目填写齐全)和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签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所列项目填写齐全)、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权证明文件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3.授权委托书可参照附件样本填写。
七、会议备索资料
参会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到安溪县建安大道230号安溪农商银行大厦9楼办公室索取会议相关资料。会议备索资料包括《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海铭
联系电话:0595-23239771 手机号码:15159565998
联系地址:安溪县建安大道230号安溪农商银行大厦